研究生招生

青海师范大学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8-09-11     浏览量:

青海师范大学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接收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作如下规定: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二)2019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请参阅《青海师范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我校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不接受推免生。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2019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二)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四)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五)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六)报省招办审核并公示。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

(二)奖助学金

为激励硕士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完善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设立了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三助”(助教、助研、助岗)津贴等。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新设研究生创新基金,对研究生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同时,学校还将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二)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四)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0971-6309024

青海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0971-6534925

邮箱:jiwei@szu.edu.cn

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