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计算机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08     浏览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为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和《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计算机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调剂公告

077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关注研究生院公告及计算机学院公告

0835

软件工程


0854

电子信息


二、调剂

(一)调剂时间

我院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5点,考生可随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b.qhnu.edu.cn/)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查阅有关具体安排。

(二)调剂条件

1.调剂考生根据《青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调剂考生初选办法》综合考核,择优遴选。

2.我院专业学位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3.我院只接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调剂生。

4.我院不接受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调剂考生和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

5.考生调剂必须满足我校规定的必要条件,我院根据学科培养方向,结合考生的综合情况,充分考虑初试成绩、择优发送复试通知,基本条件及参考条件具体如下。

学科

代码

学科名称

基本条件(考生必须满足)

参考条件

077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达到B类地区分数线;报考专业应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相同或相近。

学术成果、获奖、本科生创新项目(与学科相关)、CET4、CET6、参与学生活动等。

0835

软件工程

达到B类地区分数线;报考专业应与软件工程专业相同或相近。

学术成果、获奖、本科生创新项目(与学科相关)、CET4、CET6、参与学生活动等。

0854

电子信息

达到B类地区分数线;报考专业应与电子信息专业相同或相近。

学术成果、获奖、本科生创新项目(与学科相关)、CET4、CET6、参与学生活动等。

6.考生填写和提供的信息务必准确真实,若提供错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调剂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调剂程序

1.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入调剂系统,使用报名时生成的考生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并填写调剂到我院的志愿;未在网上填写调剂志愿的考生,不安排复试。我院一概不接受电话、电邮、纸质等方式的调剂意向。

2.考生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后,在限定的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进行确认。不在限定时间内确认回复的,视为放弃。

3.考生应根据学院发布消息及时进行复试准备工作,积极做好相关设备准备和调试工作。

4.因个人原因导致复试准备不足,无法进行复试情况,考生需自己承担相应后果。

(四)调剂说明

1.我院调剂时间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2.对满足调剂条件的考生,学院充分考虑考生初试成绩,同时综合考核学生综合素质,综合能力、科研能力、专业素养,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学院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时间的先后顺序、毕业院校、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如第一轮开放调剂未达到调剂复试比,研究生院将根据全校整体调剂情况决定是否开放第二轮调剂。如开放第二轮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仍为36小时。

5.如第一轮复试结束已完成招生指标计划,我院不再进行调剂安排,调剂工作随即结束。

6.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或不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加复试人员

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接收并确认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四、复试审核材料

复试报道时,考生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应届生:学生证或教务部门证明并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4)往届生: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学历在线认证报告;

(5)初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若没有成绩单,则提供成绩打印件并注明查询网址和准考证号);

(6)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思想政治品德、学习工作情况等,见附件1);

(7)大学英语四、六级等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8)阅读《青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未按时提交审核材料,或材料审核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合格材料的考生,将被认定为材料审查不合格,我院将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考生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

(一)复试内容

1.外语水平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进行测试。

2.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内容、形式如下:按《青海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复试,复试试题原则上由招生学院组织复试小组成员按照相似难度设置专业题库,由考生现场抽取并作答。

3.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科阶段专业课程的掌握和应用能力,以及思想品德、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专业技能、创新意识、实践能力、逻辑能力、兴趣爱好等情况。

(二)复试形式:线下现场复试。

六、复试时间及地点

报到及复试的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七、复试要求

考生参加复试前需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学院网页查看相关通知,复试工作方案等,熟悉相关政策。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老师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诚信考试,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行为。如有违禁,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试题等相关资料复制、外泄(包括但不限于上传网络、提供给其他人或机构)等。如有违禁,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考生若逾期不参加复试,将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八、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九、录取

(一)考生须参加所有复试环节的考核,在报考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内以总成绩排序,从初试和复试总成绩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

(四)如果招生指标有调整,招生录取工作按总成绩排序递补进行。

(五)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通知。预期不确认,视为放弃。

(六)复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报名考试中有舞弊行为(弄虚作假、替考、作弊等)的,不予录取。

(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联系咨询

(一)考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老师、王老师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十一、其它

(一)本方案由计算机学院解释;

(二)未经事宜参照上级文件和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