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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发布时间:2013-01-19     浏览量:

为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领导和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计算机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计算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院长、党总支书记对计算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班子成员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各教研室、办公室主任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教研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对本室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4、对本院党员、教师经常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做到管事要管人,管人要管思想、管作风。

5、及时向上级组织转达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揭发。配合纪委、监察室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6、搞好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主动接受学院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的专项工作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