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晚班会是我校一项基本的学生管理制度,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通报、传达学校和院系精神,培养学生集体意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学院特制定本规定。
1.每周日晚(或长假返校后的第一天晚)19:00—20:30为晚班会时间,每次晚班会原则上不得少于60分钟。
2.学生晚班会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各班级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本班学生参加。
3.晚班会教室由学院统一划分到班级,班级要根据学院分配的教室安排好相关活动。
4.各班级要充分利用好晚班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除了按时清查学生人数外,班主任还要根据班级实际,做好讲评工作;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有意义的、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活动。
5.学院将安排专门人员检查各班级晚班会开展情况,检查情况包括人数清查、晚班会时间长短、讲评或开展活动情况以及班主任到场情况。
6.对不积极配合检查、纪律差及出勤率低的的班级,检查人员要做好记载,作为评先推优及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7.每次晚班会无特殊情况班主任一律不准缺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要提前请假。每周晚班会,学生科需安排一名辅导员进行检查,并负责班主任签到工作。
8.每个月月末时学生科对学院各班级晚班会情况予以公布。
9.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青海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