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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3-01-21     浏览量:

为推进学院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民主管理意识,使院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青海师范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院务公开基本原则

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院务公开;2、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公平公正;3、要从学院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4、要有利于师生员工知情,方便师生员工办事,有利于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

二、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院党总支纪检委员、院工会主席、院办公室主任为小组成员,具体指导和负责院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其职责是在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起草院务公开有关文件,筹办各种院务公开的会议,负责院务公开的来信来访接待,监督、检查院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收集并负责上报和反馈信息,协调开展院务公开有关工作。

三、院务公开的对象

院务公开的对象原则上为全院师生员工。

四、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院的办学思想、发展总体规划、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规章制度、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情况。

2、学院财务管理;各项经费特别是重大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职工福利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财务支出;专项资金补助、奖学奖教基金使用和管理等。

3、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包括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应聘条件、岗位聘用、竞聘程序、竞聘结果等、院内津贴制度的制订发放、教职工考核、奖惩、人事调配、劳动管理等的办理程序、结果等。

4、科研项目的申报、科研成果的申报评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实验室等的申报、研究生招生计划、政策、结果、重点学科建设的申报、评审以及重大科研课题的立项及经费的使用情况,科研成果的转化及经济效益情况。

5、单位专项经费、办公经费和各种收入的开支情况;分配政策、评优评先等政策规定及办理结果。

6、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及完成情况,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及奖惩情况。师资、管理队伍建设,包括师资培养规划与办法、学科(学术)带头人的选拔、职称申报与评聘;国内外进修、访学人员的选派等的办事程序和办理结果。

7、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

8、学生就业工作有关政策、毕业生就业信息;学生评优方案、指标、范围、条件、结果;各类奖、贷、助学金的申请、发放办法,学生获奖名单等,在院学生转学、转专业等情况。

9、其他需要向师生员工公开的事项。

五、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以各种会议的形式进行公开,如教职工代表大会、党政联席会、院长办公会、周三政治学习会议、学科带头人座谈会、民主党派和非党人士座谈会、学生及研究生代表座谈会等。

2、以文件、公告、通报、通知等形式进行公开。

3、在学院网页上进行公开。

4、设立管理好固定的公告栏、通知栏进行公开。

5、建立网上院长信箱进行公开。

六、院务公开的要求

1、学院要充分提高对实行院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把推行院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2、学院要认真研究制定院务公开的内容、项目以及公开的形式和办法,所公开的内容和项目要符合学院院务公开所确定的基本范围,并使之具体化。

3、学院设立院务公开栏,由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院务公开的公布工作,每次院务公开的资料按档案管理要求专人负责存档,以备查用。

青海师范大学计算机学院总支委员会

二〇一三 年元月